发布日期: 2014-05-29
瑞泰乐惠人生团体长期护理保险
(一) 产品特色
长期护理和老年护理双重保障,保障全面
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解决企、事业单位员工由于疾病或者意外伤害而需要长期护理的问题,老年护理保险责任为员工提供安乐的晚年生活,消除员工家属的后顾之忧,体现企业的福利水平。
缴费领取方式可选,选择灵活
缴费方式可选趸缴、三年缴、五年缴,领取方式可选趸领或15年领,非常灵活,可以满足客户的不同保险安排需求。
(二) 保险责任
1. 保险计划A
(1)长期护理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合同规定年龄之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前一日的二十四时止,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达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长期护理状态(且至观察期结束仍符合此标准,并经双方约定的医疗或鉴定机构鉴定确认,我们将在确认符合前述标准后,于观察期结束后次日及之后每年的对应日按该被保险人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直至保单期满日或身故(以较早者为准),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老年护理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合同规定年龄之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我们将按其基本保险金额的500%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老年护理保险金责任终止。
2. 保险计划B
(1)长期护理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合同规定年龄之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前一日的二十四时止,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达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长期护理状态且 至观察期结束仍符合此标准,并经双方约定的医疗或鉴定机构鉴定确认,我们将在确认符合前述标准后,于观察期结束后次日及之后每年的对应日按该被保险人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直至保单期满日或身故(以较早者为准),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老年护理保险金
在年满合同规定年龄之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按其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直至保单期满日的前一个保单周年日或身故(以较早者为准),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老年护理保险金责任终止。
(三)投保示例
某企业为在职职工投保瑞泰“乐惠人生”团体长期护理险,选择期缴方式,连续缴三年。
-张先生为该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其年基本保额为10000元,投保时王先生35岁,王先生选择60岁开始领取老年护理保险金,分15年领取。
-企业需每年为王先生交纳保费29940元,共三年。
1、假设张先生36岁时因为车祸导致达到长期护理状态并观察期结束,则可每年领取长期护理金20000元,直至身故或年满75岁,累计最高领取780000元。另外,从60岁开始,还可领取老年护理金,累计最高领取150000元。共计930000元。
|
累计交费 |
长期护理保险金最高领取 |
老年护理保险金最高领取 |
投入产出比 |
|
89820 (29940*3) |
780000 20000*39 |
150000 10000*15 |
1:10.4 |
假设张先生健健康康工作至60岁退休,则从60岁开始领取老年护理金,累计最高领取150000元。
|
累计交费 |
长期护理保险金最高领取 |
老年护理保险金最高领取 |
投入产出比 |
|
89820 (29940*3) |
- |
150000 10000*15 |
1:1.8 |